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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腹生子”竟也找上门

http://www.51kang.com 2007-10-20 14:19:25 网络

    近日从我省的一些公证处了解到,一些诸如借腹生子公证、解除父子关系、处女公证等另类公证频频出现,让公证员们频遇尴尬,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将其“拒之门外”。

    据江苏省公证处公证员介绍,最近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男孩来到公证处,要求和父母解除关系。原来,这个年轻人因婚恋问题和父母发生分歧,父亲一气之下说了句“你非要这样,我就和你断绝关系”,他竟当真。公证员告诉他,父子关系是生物学联系,关乎道德伦理,是无法通过公证解除的。公证员告诉记者,她还曾经遇到一位女士,因为丈夫不能生育,又很想要个孩子,于是想到“借腹生子”。因害怕对方生完孩子后反悔,便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而“借腹生子”涉及家庭、伦理、医学等,法律对此没有明文界定,无法进行公证。据介绍,诸如此类的“另类公证”还不少,如处女公证、爱情公证、对药品疗效进行公证、对手术风险进行公证等。有些公证处还遇到老两口发生纠纷,要求公证处去评理的尴尬。

   这些另类公证的出现反映出群众公证需求的增加以及法治意识的增强,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有关同志称,公证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关系,并不是想办什么就能办什么证明。如要证明自己是否处女,反映的是一种社会文化观念,而不是法律关系。再如疗效公证,由于药品疗效属“科学实验”范畴,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而且公证机关的参与有为其做广告之嫌,因而公证在这些领域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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