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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医疗器械招标 骨科器械招标引出三大困惑http://www.51kang.com
2007-10-20 14:07:24 网络
8月10日,该报接到一封署名“全国各地的骨科器械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的来信,信中集中反映“2004年广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骨科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重新评标。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了解到,广西的相关部门也接到了类似的投诉信。但8月20日中标签约仪式如期举行,各医院与中标企业签订了正式的采购合同。这次招标采购是否存在问题呢? 报价高易中标,报价低反不中 “在刚结束的广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骨科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了很多令人费解的问题,其结果没能做到公平、公正和合理,严重损害了大多数投标企业的权益……”8月10日寄到本报的一封投诉信这样写道。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这些“令人费解的问题”大致可归纳为“三大困惑”。 “北京某公司的关节产品,价格在全国最高,但参与投标的产品中标率却很高。”说起本次招标采购,最令企业困惑的莫过于“价低不中,价高中标”现象,一位经销商对记者说,这样的结果,老百姓怎能得到实惠? 该经销商举例说,比如北京这家公司的关节产品中,有一款人工全髋关节产品的报价是2.454万元,另外一家公司的相同款式产品报价为2.2515万元,结果是北京公司中标。你说怪不怪? 据了解,类似情况还有不少。同是进口的一款陶瓷头人工全髋关节,报价2.2272万元的投标企业未能中标,报价2.88万元的企业反而中标。另一款规格的人工全髋关节,某企业以2.8万元中标,另一报价2.5175万元的企业却未能中标。还有一款人工半髋关节产品,共有3种报价:2.55万元、2.4万元和2.261万元,结果中标的是前2款价高的产品。 一家参与投标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评标称得上错漏百出,甚至出现了中标价比投标价还要高的情况,如一种AO颈椎钛板产品,企业投标报价为8300元/套,结果的中标价却达到1.03万元/套,实在令人不解。 “中标的怎么总是他们?” “在本次招投标中,有一些投标企业的产品中标率接近100%,而且中标价格都不低。”一家参与投标的企业负责人说,不少企业对此感到十分不解。 据了解,本次招投标是受广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委托,对所需的医疗器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品种包括:人工晶体、骨科内植入物、人工瓣膜、心脏起搏器等。其中,骨科内植入物的投标品种又分五大类:人工关节、脊柱内植物、接骨钉板、记忆合金和外固定支架;前三类分国产、进口及不锈钢、钛合金四种层次质地,总共241个品种。共20家公司参加投标,有441个品牌中标。 广西南宁市一名医疗器械经销商告诉记者,在中标的241个品种中,有130个品种是一个厂家生产的;在441个中标品牌中,有两家公司的中标产品数达280个,占总数的64%,其中有一家公司参加投标的产品156个,结果有154个产品中标。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报价成交”的原则,这种现象是否正常呢?是不是这两家公司的产品质量在全国属于最好呢? “事实并非如此。”该经销商告诉记者,比如,颈椎前路钛板产品带有螺钉防退出功能的,要比不带螺钉防退出功能的产品更新一代,但是,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中标的产品是老一代产品,而且价格还比较高;新一代的产品报价较低,却没有中标。 记者随后查阅到,在此次招投标中,颈椎前路钛板带螺钉防退出功能的产品,共有4580元、4800元和6800元3种报价,均未能中标,而不带螺钉防退出功能的老一代产品却以6800元的高价中标。该产品还有两款来自法国的产品参加了投标,投标价格分别是6912元和1.1万元,结果是1.1万元的产品中标。记者注意到,这些以高价中标的产品均是由同一家公司投的标。 面对投诉,主管部门为何不表态 对于参与投标的企业来说,还有一个困惑是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态度不明朗,导致企业有苦无处说。 据了解,对于此次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已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可令企业费解的是,有关部门却一直未作任何表态。一位曾经参与反映问题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日前又找到接收投诉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想了解该部门的态度,该负责人只说了一句“无可奉告”,便不再理会他,这令他很失望。 更令参与投诉者意料不到的是,8月20日下午,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招投标双方按期举行了签约仪式。在仪式上,有关部门的领导作了发言,称赞招标代理如何如何好,本次招标采购是公正、公平、合理的,而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却只字不提。 “举行签约仪式意味着本次招标活动正式结束,也意味着有关部门对我们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对此,一位参与投诉的经销商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一位熟知招标采购内幕的人士告诉记者,广西从去年开始对医疗器械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对于具体实施方案,当时几个相关部门之间也存在分歧,但最后反对意见不了了之。去年是对关节产品进行采购,今年开始全面铺开。这个看似“顺利进行”的工程,由于存在着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加上群众议论较多,导致有的主管部门不再派出人员参与招标活动,本次招标也不例外。 "难题"症结在于"利益链" 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本来是一项减轻企业和病患者负担的民心工程,但医疗器械招标采购走到今天,处境却显得比较尴尬:百姓感觉不到实惠,不叫好;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声称遭遇沉重压力,也纷纷反对……对于上述参与各方都认为是纠缠不清的各种“难题”,细细破解起来,便知关键还是“利益链”在作怪。 代理公司“一家独大” 目前广西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大多数集中由一家招标代理公司承担,一些企业认为,“一家独大”很容易滋生诸多不良现象。企业反映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真不少,对于这些问题,记者请该招标代理公司的负责人作了说明。 企业反映,如今在评标时,各投标单位的名称及品牌一起直接显示给评委,这就很难避免人情分、关系分,最终导致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对此,招标代理公司的解释为:在选择中标产品时,专家要对配送企业和品牌进行全面了解,将投标单位的名称及品牌公开,目的就是让评委选择品质高、信誉好的公司及品牌。 对于招标代理公司这样的解释,企业则认为,专家选择的应该是质量好的品牌,跟哪个投标企业合作应该由医院来选择。他们建议,想要避免人情分、关系分,在评标时应该只公示投标产品及相关技术信息,在专家选择好品牌以后,由医院选择信誉好的中标企业合作,不应该全由招标代理公司一家说了算。 企业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是:评委们是否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在企业反映2004年广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骨科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存在问题的投诉信中写道:手术量大、有权威性的资深专家没有参加评标,却有一些仅仅是主治医师的人参加了评标,其结果能有多少权威性、合理性……据企业反映,在9个评委中,柳州市的一家医院来了两个人,一个高级职称的专家,还有一个主治医师。由于主治医师直接参与的手术少,对医疗器械的了解也相对较少,因此,评标权威性不够。 对此,招标代理公司解释:评委是在有关领导小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的,而且是在评标前24小时才确定的,一般不会出现“走关系”现象。 然而,企业们对该解释也有疑问。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与他相识的一个评委,早早就已经知道自己要做评委了,这消息又是从哪里出来的呢?而且按规定,评标时一般超过5票就可以中标,可见大家都知道意见不容易统一。但在此次评标过程中,评委们的意见非常难得的“一致”,有两家公司的报价产品基本上是获得了所有评委的票数。记者就此问题想约见一些评委,但均被拒绝了。 相关收费有些“过头” “价值10元/个的螺钉产品参加投标,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果有150个产品参加投标,最高就要交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产品的履约保证金须到一年后方可结账退回。”说起投标“难题”,令一些企业感到非常为难的还有履约保证金过高。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认为,按实际交易额1.5%收取的招标代理费也偏高。但奇怪的是,这些企业又不敢直接与招标代理公司论理。 记者就这些问题也采访了招标代理公司。该公司解释,在公司制定的《集中招标采购须知》中称:所有收费均按国家和地方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或备案的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进一步说,他们的收费有据可依,是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字[2002]520号文件”和“计价格字[2002]1980号文件”收取的。 记者随后查阅这两份文件看到,对于履约保证金,520号文件规定:自行招标的招标人、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招标投标法》、《合同法》规定和国际通行的做法,向投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应当于定标之日起7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将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立即退还或相应冲抵工程款、货款、服务费等。从这可以看出,招标代理公司“履约保证金须到一年后方可结账退回”的做法有违相关规定。 对于招标代理收费,520号文规定:招标代理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招标代理收费由委托人承担。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暂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搭车收取其他费用。鉴于药品招标代理一直实行向中标人收费规定的实际情况,除已经改由委托人付费外,拟给予一定过渡期限,从2004年1月1日起统一实行委托人付费。在过渡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暂实行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方式。1980号文件也规定: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对于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记者还了解到,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制定办法,招标代理费的标准是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即各招标金额乘相应费率后之总和为招标服务费。招标公司按实际交易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与自治区的政策明显不符。 “利益链”不断 “难题”也不断 透过现象看本质,一项民心工程缘何会离民心越来越远?北京市一位前来参与投标的经销商在铩羽之后,痛心地对记者说:“招标‘招’出了新的利益链,为了维护利益链上的各自利益,个个都有小算盘,哪里还顾得上‘民心’?” 记者日前曾接到全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一位副秘书长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她说,对于该行业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行业内的人均感到无奈,她希望联合全国媒体的力量,呼吁有关部门能重视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减轻企业和病患者的负担。 据了解,目前的投标,参与投标的产品让利幅度并不大,10%的降价幅度已经算是高的了,有的企业根本没有降价。为什么会这样,是骨科器械的利润太薄吗?事实上不是,“吃一堑长一智,降价并不是让产品中标的好办法。”一位经销商这样道破“天机”。 据了解,在医疗器械的购销活动中,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即以器械价格15%-20%的比例,给医生(或医院)支付“手续费”。某公司一年的营业额有1000多万元,按比例,支付的“手续费”至少在150万元以上。 在未实行招标采购之前,这种给付是“一对一”的方式,实行招标之后,又产生了新的利益链来均分这杯羹。“如果把价格降下来,他们分到的‘羹’就减少,中标的可能性就更小了。”一位经销商对记者说,这就是医疗器械通过招标后价格也降不下来的原因。 在采访中,记者还听到一些经销商谈到,由于体制的原因,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问题不断,很多“难题”难以解决。作为企业,他们不希望有这样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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