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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理事会章程

http://www.51kang.com 2008-1-7 11:05:04 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理事会向成员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推荐理事单位科研成果或产品在健康管理行业中推广应用,并为理事单位的业务服务。

3.有优先参与理事会举办的有关健康管理主题的研讨、高层论坛、专家报告及年会等各项交流活动的权利;

4.有通过理事会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内的意见和建议,并呈送有关领导及决策部门的权利;

5.有免费获得行业内信息咨询服务的权利;

6.有优先享有《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所提供的宣传报道服务的权利;

7.享有在《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上免费刊登或优惠一定数量广告宣传的权利;

8.有优先与秘书处协商联合举办各种活动的权利;

9.有定期在《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上刊登成员单位名称及成员名单的权利;

10.有优先发表理事单位推荐的符合本刊宗旨的文章及单位的动态信息简讯,并得到赠送的《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每期若干本的权利。

10.有获得理事会提供其他服务的权利。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1.关心、支持《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杂志的发展尽力;

2.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按时交纳综合会费。

   理事单位应提供费用5万元/届。

   常务理事单位应提供费用10万元/届。

   副理事长单位应提供费用15万元/届。

第八条 理事会活动: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暨主题论坛。论坛主题由秘书处与成员单位友好协商决定,须反映与体现多数成员单位的意见。具体活动内容为主题论坛、组织培训、交流活动、组织国外考察、会刊交流、培训理事会单位通讯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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