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份未获通过的医改方案http://www.51kang.com
2007-12-4 10:51:27 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在28日的会议上,这一状况引起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不满。 “医疗是公益性事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国明在28日上午讨论议案时说:“公共财政应当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投入。凡是应当政府承担的支出,都要列入年度预算。” “拆东补西”方案 此次市政府提交的议案:本是针对2001方案的一个局部修改方案,主要涉及三方面修改内容: 第一,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与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脱钩。 2001方案规定:三项标准每年按照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调整。执行这个规定,就意味着:门诊和住院的医保起付“门槛”会逐年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会逐年加重。 事实上,上海一个在职职工门诊和住院医保起付门槛已经从2001年的1400元增加到2007年的2957元,6年提高了1倍多,低收入群体尤其难以承受。 同时,现行的“三项标准”调整办法“按基数”逐年依照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会拉大不同人群医保起付“门槛”的差距。 2001年,“退休老人”的门诊医保起付“门槛”是280元,在职职工是1400元,两者相差1120元。如果按照现行办法每年调整,2007年两者的差距将达到2366元。这就意味着在职职工从医保中获益比例减少。 第二、“新人用完个人账户资金后,其余全部由个人自负改为个人和统筹帐户按比例承担。(“新人”,即2001年1月医改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2001方案将参保人员根据参加工作的时间分为新人、中人、老人,分别享受不同的交纳比例和保障待遇) 第三、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和上年平均工资脱钩。按照2001方案,单位缴费计算入个人帐户标准,每年依据上年平均工资标准修改,5年下来,单位缴费计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已经从30%提高到39%(2006年计划标准)。修改说明认为:“这就相对削弱了统筹帐户的资金量,从而导致统筹帐户的保障能力降低。” 事实上,2001方案本身是一个“空转”方案,政府财政不出钱,退休人员不出钱,真正出钱的是在职的中年人和青年人,他们所支付的医保基金中,一部分进入个人帐户,保障个人的医疗费用,剩下的大部分进入统筹帐户,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只有个人帐户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医保钱,统筹帐户的钱,是全社会放在一起“混用”的。 “2001方案本身就是一个有失公平的方案,是让中青年人补贴老年人。”汪亮表示,这个方案在起步阶段能缓解财政的压力,但一旦常态化,就会产生很多问题,上海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在职职工人群已经背不动越来越庞大的退休职工队伍。 汪亮认为,问题的根子在于财政缺位,本来统筹帐户应该是政府财政承担大部分的。如果再不改革财政缴纳方式,会影响在职职工交纳的积极性,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发展压力。 而这次市政府提交的修改方案并没有解决财政出资的问题。财政并不增加投入,改来改去还是单位和个人付钱,只不过把单位缴纳的部分更多地从个人帐户挪到统筹帐户,以拆墙东补西墙来解决统筹帐户收不抵支的问题,拿“新人”的钱来补贴低收入群体。表面上有利于“穷人”,实际上是政府推却了自己的责任。 “钢铁审议” “按照以往的议事惯例,人大议案一般要讨论三次,也有讨论两次的,少数争议不大的议案,讨论一次就表决。”上述上海市人大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次发生这样的事确实有些出人意料。 “人大对同级政府议案说”“不,这是人大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利。”一位政治学学者评论说。“医保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人大对医保修改方案严格审查监督,体现了人大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在28日上午的人大会议中,委员们提出:医改方案的修改,是否经过了科学的调研、论证和决策程序?眼下,医保帐户的盈亏“拐点”已经出现,按照新的方案,是否可持续,新的拐点又将在什么时候出现? “要把帐算细,一个百分点就是数以亿计的保命钱,现在修改方案提出脱钩,脱钩之后按什么比例调整,却没有说法,只说是适时调整,这怎么行?”一位与会委员说。 委员们发言认为,医保制度要遵循三个原则:个人自负部分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减少;大病保障力度要加大;对困难群体保障力度要更大。这些“细账”,市医保局应当精确计算。 此外,委员们还建议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来自社会各界,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专业人士以及政府官员。”谢天放委员在会上说,监督委员会的职能是体察医保制度的“民意感受”,及时反馈民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