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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回顾:第三届(我国飞行人员健康管理特点及其对)

http://www.51kang.com 2007-10-30 12:21:39 健康管理分会
    随着全国人民奔小康进程的加速,社会公众和传媒对健康问题的关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从社会各界的不同背景和视角关注健康,健康是一项事业,健康也是一种产业;健康是人力资源中最根本的要素;健康是时尚的取向,也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健康,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团队;无论是医务界,还是政界、商界,都是一项热点课题、难题。笔者介绍我国飞行人员健康管理特点,并探讨其对大众健康管理的启示。

1  飞行人员健康管理在航空医学领域中的地位与作用

1.1  航空医学概况

航空医学是研究载人航空器(飞机、飞艇、气球)在地球大气层飞行中出现的各种医学问题的专门学科。其主要任务,一是研究解决人如何适应航空环境、航空器的要求,完成飞行任务的问题,包括飞行人员的医学和心理学选拔、飞行人员的健康维护和鉴定,飞行的卫生保障,航空生理心理训练等;二是研究解决航空器如何适应人的生理、心理要求,以更好发挥其效能的问题,包括飞行人员防护救生装备的生理学问题,航空器设计的人-机系统工程问题等。以上两个方面的任务是互相关联的,共同目的在于解决“人-航空器-航空环境-飞行任务”之间的相互适应问题,以保障飞行人员(乘员)的身体、心理健康和舒适,提高飞行劳动效率,保证飞行安全;航空医学对推动航空事业的进步和保障各种航空任务的完成有重要意义。

普通医学通常是研究地球表面环境中人体生理功能异常和疾病的防治等问题,航空医学则研究的是处于航空环境中的飞行人员和环境互相适应的以正常生理学为主的医学问题。

航空医学属于预防医学范畴。航空医学研究的对象是飞行人员,是健康的群体。研究内容主要是,要选拔健康,心理品质好的人学习飞行;要采取多种医疗预防措施,维护飞行人员健康,提高空中工作的适应能力和飞行耐力,以保证飞行任务的完成。因此,从本学科研究的内容看,它应属于预防医学范畴。有人将它划归“职业医学”,也有人称它为“特殊环境医学”。

航空医学可分为以下学科:航空生理学、航空病理学、航空卫生学、航空毒理学、航空心理学、航空临床医学、飞行人员医学鉴定学、航空卫生勤务学等专科。随着本学科的发展,新的分支也不断产生,如航空环境生理学、航空生物动力学、航空工效学、航空生物医学工程学等。

航空医学的研究与实践范围,可概括为以下8个方面:

①航空活动中各种环境因素对人体的影响及防护。②人-机系统工程。③飞行人员的医学、心理学选拔和鉴定以及临床航空医学。④飞行劳动负荷和卫生保障。⑤飞行事故和航空救生的医学问题。⑥民用航空医学。⑦航空卫生勤务。⑧航空医学专用模拟、测试设备和仪器的研制。

1.2  与飞行人员健康管理密切相关的航空医学研究与实践方面

1.2.1  飞行人员的医学、心理学选拔和鉴定以及临床航空医学。

从航空环境和飞行任务对人身体条件的要求出发,研究制订飞行人员(学员)的体格条件,规范体检方法。特别要重视人的生理功能的检查或预测,注重研究在模拟或实际飞行条件下的医学检查手段和方法。开展对飞行人员智力、工作能力、心理活动规律方面的研究。提出飞行人员(学员)的心理学检查方法和标准。开展航空性病症和飞行人员常见、多发病的研究,提出早期诊断方法和有效的防治措施。

1.2.2  飞行劳动负荷和卫生保障。

研究飞行劳动负荷特点和评定方法,提出各种飞行条件下,不同飞行课目的卫生保障措施。研究飞行人员日常保健措施,提出科学的营养标准、合理的作息制度,体育锻炼的卫生学要求。研究制订航空生理心理训练方案,以提高空中生活适应能力和飞行劳动效率。

1.2.3  民用航空医学。

针对民用航空的特点,研究飞行人员、乘务人员的医学选拔、鉴定、飞行疲劳、飞行年限;旅客的舒适和健康;空中救治、护理,空运伤病员的适航条件;航空港的检疫,卫生防病等。

1.2.4  航空卫生勤务。

研究提出航空兵和民用航空部门精干,高效的卫勤保障组织机构体系,研究制订有关的航空卫生工作方面的条例、规章制度,加强平、战时航空卫勤学术研究,不断提高平、战时卫勤保障能力。

1.3  我国飞行人员健康管理事业的发展

我国航空医学事业起步较晚,只是从1932年起,国民党空军在杭州笕桥举办航空军医训练班,截至1948年,仅培训航空军医100余名,负责对当时进口螺旋桨飞机的飞行卫生保障。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航空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迄今为止,已能生产较先进的战斗机、运输机、直升机等,同时建立了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航空兵。民用航空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国际国内航线四通八达。与此相适应,我国的航空医学事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而飞行人员的健康管理事业是其起步点和骨干,主要表现是:

1.3.1  逐步建立健全了航空卫生保障、航空医学训练、医疗、体检、科研等机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航空医学及飞行人员健康管理的组织体系。

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航空兵和民航总局成立伊始,都设有航空卫生工作的领导机构。1950年空军航空兵部队组建时,就编配有航空军医。随后相继成立的海军和陆军航空兵部队也都编配了航空军医。民用航空部门,从1952年第一个飞行大队(天津飞行大队)成立时就配备了航医师,专门从事飞行人员保健和飞行卫生保障。目前,军事航空机构、民航总局和各地方管理局、以及各航空公司都形成了包括各级航空卫生机关和基层卫生部门的保障体系。为培养航空医师,1950年起,空军开始举办航空医学训练班,已陆续举办了34期,培训航空军医和其他航空卫生骨干1800余名。1954年军医大学设立航空医学系(后改为空军医学系),培养大学本科的航医师。1976年,空军医学专科学校,编设航空医学教研室,承担培训初、中级航医人员的任务。1979年起,又以空军医学系为主,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参加,陆续培养高级进修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从20世纪60年代起,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称航空学院),开始设立有关航空医学方面的专业课程。上述各层次的训练机构向地方和军队培养输送了几千名航医人员。军队和民航十分重视飞行人员的医疗和体检工作,从1950年和1954年,分别组建空军第一所医院和疗养院起,目前,军队和民航系统已有几十所设有空勤专科的医院、疗养院。承担飞行人员的医疗、疗养任务。1950年初,空军成立了各级飞行人员体检委员会和体检队(),随后,海军、民航卫生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专职体检队(),担负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和飞行人员的医学鉴定任务。航空医学科研机构逐步健全。1954年,空军组建了航空医学研究所;1958年,军事医学科学院成立以航空医学研究为主的军事劳动生理研究所;1964年,海军医学研究所成立航空医学研究室;1968年,在军事劳动生理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1979年,空军总医院建立航空病研究中心;1984年,民航总局成立航空医学研究室。

1.3.2  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航空卫生保障制度。

各级航空卫生机关和广大航空卫生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在学习、引用国外航空卫生工作标准、制度的基础上,从本国实际出发,不断总结经验。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航空卫生工作标准和制度,其中包括: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条件、飞行人员(学员)的体格条件,飞行人员每年一次大体检和每季度一次的小体检制度,每年健康疗养30天的集体疗养制度,营养卫生制度,每天正课一小时体育锻炼制度,航空生理训练制度,从飞行学员到飞行人员停飞过程中的全面、不间断的卫生保障制度以及飞行4个阶段(3个阶段)的卫生保障的规定等。这些制度、规定,对保障飞行人员的身体健康,保证飞行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航空医学研究机构和医疗、体检、教学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在飞行卫生保障第一线的航医师密切协作,开展了大量的应用性和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不少项目达到了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其中与健康管理相关的有:研究制订了适合中国人特点的民用、军事飞行人员的体格条件、心理学选拔方法和标准;研制成功了一些先进的体格、心理学检查设备;研究制订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各种条件下、不同课目飞行的卫生保障措施和从医学、心理学角度预防飞行事故的措施,提出了飞行人员航空生理训练的方案和航空救生的措施。航空病和飞行人员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这些成果对有效地管理飞行人员健康,提高飞行人员飞行技能,保证飞行任务的有效和安全完成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1.4  飞行人员健康管理的发展趋势

面对航空事业发展趋势,最大限度地保证飞行人员的安全舒适、身心健康,不断提高飞行能力和工作效率,是对航空医学及其飞行人员的健康管理提出的重要课题。为此,加强保障飞行人员身心健康和维护飞行能力方面的研究,十分迫切。这方面的要求将愈来愈高。今后的航空环境条件对人的威胁将更加严峻,高性能飞机先进的座舱设施和防护救生装备,以及高度自动化的“人-机系统”,使飞行人员成了管理者和决策者,脑力工作负荷增加。另一方面,再先进的设备也不可能完全取代人体的应变能力,特别是在紧急意外情况下,自主灵活的处置能力。因此,航空医学人员必须更加重视飞行人员的医学选拔、鉴定、健康维护和管理,以保证安全高效地完成飞行任务。同时,要尽量保留训练有素的飞行人员。为此,应努力研制更先进的、无创性的检测生理功能和心理特点的智能化的仪器,力求对潜在性的机能障碍病理变化以及实际飞行能力做出快速、正确的评定,结合我国国民身体发育特点和各机种性能发展的要求,及时修订飞行人员的体格条件和心理学检查标准,保证身体质量和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同时又要避免过分的要求。要进一步深入研究飞行人员航空性病症、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与飞行活动的相互关系,掌握好适航条件,提高预防治疗的水平。此外,随着高性能飞机的发展,不断地研究改进生理心理训练的装备和方法,保持和提高飞行人员的飞行适应能力愈来愈重要。对日益增多的飞行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等不同群体,要按“生物-心理-社会医学”的模式,建立健全能早期预测生理、心理变化与维护、管理健康的医务保障体系,提高技术服务的能力。对空中乘务员和广大航空乘客的健康、安全和舒适,也应给予更多重视。

随着航空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未来飞机将进一步实现“人-机系统”的高度自动化、人工智能化,甚至用“语言”、“头动”、“目视”和其它“生物电信息”来操纵控制飞行活动也将成为现实。从而,将逐步改变人-机结合形式、人-机功能分配和人-机界面关系,相应的,飞行劳动负荷的性质,飞行训练和作战方式也会发生改变。为此,航空医学人员应积极参加航空人-机工效学和航空生物医学工程学方面的研究,为实现“人-机系统”的最佳设计,制订飞行工作负荷标准和改进作战训练方法,做出应有的贡献。这将使飞行人员健康管理的前线实践者——航空军医和(或)航医师、航空体检医师的角色更加复合化。特别是航医,将成为飞行人员及其家属的健康权益的维护者、代理人和咨询顾问等,同时也是健康管理法规的执行者。最高境界的航医师(军医)应当是具有航空医学专科素养的全科医师。

现代的航空医学已经突破了传统航空医学的研究领域。今后,将进一步向医学、工程学相结合的综合学科方向发展。航空医学人员不能仅局限于从事传统的航医研究、体检、鉴定和临床工作,还应作为航空专业技术队伍中的一员,为发展和提高“人-机系统”的总体效能做出应有的贡献。此外,一旦条件具备,还应当鼓励和创造条件,创新制度,使航医人员亲自参加飞行实践,直接体验和研究实际飞行中的心理、生理学问题。对飞行人员的医学服务也将不限于专职的航医师,大量的普医师也将经过不同的准备,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对日益增多的各种飞行人员实施医学选拔、健康鉴定、健康维护和管理的任务。

2  飞行人员健康管理模式对大众健康管理的启示

2.1  建立普通人群年度大体检、季度小体检制度

2.1.1  飞行人员(学员)的健康鉴定制度 

除了选拔飞行人员(学员)的体格检查外,还建立了飞行人员(学员)的健康鉴定制度,包括对飞行人员(学员)进行体格检查,评定飞行合格程度,划分健康等级,实施因身体条件转换机种和停飞(停学)处理。这一制度,对系统了解飞行人员(学员)的健康状况,早期发现和治疗疾病,保证飞行安全有重要作用。飞行人员(学员)的体格检查,包括每三个月一次的小体检、每年一次的定期大体检、不定期大体检。

飞行人员(学员)的小体检,主要进行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等有关项目的检查。小体检进行前,通常负责的航空军医(医师)要向体检军医(医师)介绍飞行人员(学员)的身体情况。

飞行人员(学员)进行大体检前,其所在单位的航空军医要对他们作出医务鉴定。通常在部队医院(卫生队)或疗养院进行胸部X线透视和血、尿、便常规化验,心电图检查,必要时进行其他特殊项目检查。定期大体检包括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和口腔科的全面检查。对女飞行人员还要进行妇科检查。

不定期大体检,主要针对有以下情况的飞行人员(学员):①健康状况不良、发生晕厥或受伤、遇险后;②空中适应不良或飞行耐力明显下降者;③需要改变健康鉴定结论者;④因病住院后出院,距上次大体检六个月以上者;⑤改飞新型高级机种者;⑥执行特殊飞行任务或其它需检查者。

定期大体检后,住院伤病飞行人员和进行不定期大体检的飞行人员,出院时均应做出健康鉴定结论。健康鉴定结论依据军队或民航有关飞行学员和飞行人员体格条件的规定做出,分为:①飞行合格;②暂时飞行不合格;③飞行不合格。飞行人员的健康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飞行人员(学员)的健康信息主要记录在健康登记本上。近年来,许多单位已采用计算机数据库管理。

2.1.2普通人群建立年度大体检、季度小体检制度的可能性 

应当明确,在普通人群中建立类似上述的大、小体检制度难度较大。但在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建立类似制度的可行性是存在的,特别是政府高官、企业高管等。关键是要有针对不同人群(包括经济收入、不同健康易损期),要有不同的体检内容,针对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均应兼备。

目前健康体检市场上出现的普通全科体检、专科体检和豪华贵宾体检,其项目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尚待探讨。如常见的螺旋CT检查、MRI(核磁共振)检查、一滴血检测、幽门螺杆菌检测、红外热像检查、经颅多普勒检查、肿瘤标志物检查、骨密度检查、TCT(宫颈超薄细胞检查)、血流变检测、上消化道造影检查、眼底和眼压检查等,应有尽有。对于消费者而言,关键是要从健康管理的观念出发,选择合理的体检“菜单”,适度消费。

2.2  建立年度健康疗养30天制度

2.2.1  飞行人员的疗养  飞行人员的疗养每年一次,每次30天。

飞行人员的疗养对消除飞行疲劳,矫治疾病,增强体质,延长飞行年限有重要作用。所在单位的航空军医(医师)要随同飞行人员进住疗养院,负责介绍飞行人员健康状况,协助疗养院搞好体检、疾病矫治和体育锻炼等工作。

飞行人员入住疗养院后,要及时体检,迅速制定疾病矫治计划,每批疗养、矫治天数不得少于24天。矫治重点,应放在影响飞行的疾病上。

在疗养期间,飞行人员的体育锻炼和膳食管理均不能间断。通常每天体育锻炼2小时,每批疗养不少于22个锻炼日。对飞行人员要根据年龄、身体情况等进行编组,制定合理的体育锻炼和医疗性体育锻炼计划。努力做到适量运动、安全,无运动外伤发生。每批疗养进行一次营养调查,搞好营养卫生,积极开展膳食治疗。

飞行人员结束疗养出院,应作出疗养效果的评定,并填写在健康登记本上。飞行人员因伤病需要康复疗养时,疗养期限通常为1个月,需要延长时,由疗养院根据健康状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患肝炎、肺结核的飞行人员,临床治愈后1年无复发者,方可入院疗养。

2.2.2  普通人群每年坚持30天疗养的可能性 

对于普通人而言,要做到每年30天疗养,可能性较小。但是,利用休假期间尽可能安排疗养一定时间,还是容易做到的。当然,要获得足够的疗养效果,还是应该到正规的疗养院安排制度疗养。从上述飞行人员的疗养制度能够得到的启示在于与健康体检结合,制定合理的疗养计划,包括体育锻炼和合理膳食。

2.3  飞行人员日常生活的健康管理

做好飞行人员日常生活的健康管理,是维护飞行人员身体健康,增强体质的重要方面。

2.3.1  飞行人员的营养卫生 

飞行人员的膳食,必须以营养为主,兼顾口味,合理烹调,讲究卫生,适应不同季节、地区和飞行任务的特点。航空军医(医师)应认真执行餐前食品尝试制度。营养军医(护士或技师)的工作包括:①营养卫生知识的宣传与教育;②食品卫生监督与食品留验;③每季进行一次营养调查,通常连续调查5天,应包括2个飞行日;④对需要的飞行人员进行膳食治疗;⑤组织供应飞行日膳食;⑥杜绝空、饱腹飞行;⑦宣传戒烟、限酒。

2.3.2  飞行人员体育锻炼的卫生保障 

坚持每日正课1小时体育锻炼的规定。航空军医(医师)应做好体育锻炼的卫生教育和监督,预防运动外伤。对平衡机能较差、加速度耐力不良和肥胖等飞行人员,要协同体育干部进行医疗性体育锻炼。

2.3.3  飞行人员起居作息的卫生监督 

夜间睡眠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飞行前夜,飞行人员应在集体宿舍就寝,保证有安静的睡眠环境。女飞行人员起居作息的健康管理,要符合女性生理特点。

2.3.4  对普通人群日常生活健康管理的启示 

普通人群的营养卫生同样应强调合理膳食,营养为主,兼顾口味,合理烹调,讲究卫生,食勿过量,戒烟限酒。坚持每日适量适时的体育锻炼,预防运动外伤。保证8小时睡眠。

2.4  为大众培养“航医”式的全科医师

按照一定的人群比例配设全科医师,使社区人群有健康权益的代理人、监护人和健康咨询顾问。要把培养航医的经验引进到全科医师的培养过程中,航医应当且理应成为最佳的全科医师的实践模范。随着健康管理事业的兴起,社区卫生机构的全科医师、特殊人群和个体的家庭医师/私人医师等角色,或者政府或企业的健康管理师,应当成为那些因岗位需要而退出现役的航空军医的职业再选项。“向飞行人员学习维护健康,向航空军医(医师)学习实践管理健康”,应成为健康时尚的口号。笔者确信,飞行人员的健康模式能够给我们大众健康管理的实践者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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