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精神病人:越“休”越“病”http://www.51kang.com
2008-1-11 17:06:36 网络
精神病是一类致残率很高的疾病,目前精神残疾和精神康复已纳
入残疾事业的管理范畴。 精神病表现为思维、情感、行为的异常,严重影响了患者的身心 健康、家庭生活甚至亲友的工作和生活,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交能力和 工作能力。现代社会生活节奏日益加快,职业竞争日益激烈,很多人 都面临着下岗危机,正常人也很难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精神病人是职 业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其工作权利和相关利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一个人一旦患上精神病,单位往往主张一“休”了事,长“休”不止。 这样便形成一个怪圈:患精神病→住院→病休→生活工作能力减退→ 脱离社会→环境适应不良→遭遇生活中应激事件→精神病反复发作。 对于躯体疾病,适当地休息、补充营养、恢复精神、体力是完全 必要的,但精神疾病的主要矛盾并非身体虚弱,患病早期表现为异常 的精神活动,后期表现为社会功能的退化,长期住院和在家长期病休 导致很多恶果:(1)丧失与社会环境的接触,使患者难以获取外界 的信息;(2)被强制脱离社会,无所事事,患者感到生活没有寄托,沉缅于病态的思考之中;(3)使患者的工作能力退化,失去或减少 经济收入;(4)失去与朋友、同事、亲友的情感联系,感到孤独; (5)觉得自己是社会和家庭的包袱,感到自卑、自责,有的因此自 杀和自暴自弃;(6)失去社会和家庭最起码的尊重,影响婚姻和家 庭职能;(7)导致更高的疾病复发率。 当然,客观地讲,精神病人在发病期不宜坚持上班,也不可能正 常上班,症状控制后短期休息也是必要的,但长期休息是不可取的,从某种程度上看,劳动就是治疗,娱乐就是治疗。精神病患者坚持工 作和学习,其意义超过了工作本身。目前,新型抗精神病药物层出不 穷,精神病的治疗效果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病人在医生 的指导和家庭的看护下能够基本正常地工作和生活,有些人甚至取得 了很大的成就。过去大学生一旦患精神病往往立即要求退学,现在的 事实证明,很多人坚持读完了大学,找到了工作。过去曾在我科住院 的多位病人在国外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精神病人就是“废人”的观 念应予以纠正和改变。但精神病人回归社会路途遥远,需要社会、医 院、家庭和患者的共同努力。社会应为他们创造一些“特殊”的就业 岗位,以促进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减少和减轻病情的复发,消除越“ 休”越“病”、越“病”越“休”的怪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