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关于辽宁省人民医院收费乱的报道见报后,引起辽宁省物价部门的高度重视。3月8日上午,辽宁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曲宝山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比照收费”就是乱收费,是不折不扣的乱收费。 根据本报记者掌握的材料,辽宁省人民医院违背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有关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定,乱收费事实非常清楚。 接待患者家属陈大泉投诉的辽宁省人民医院院长助理柳某在谈到多算费用的过程时,讲得很明确:“ICU科主任问我,类似于没有明确说法的项目该不该收费?新的物价标准执行以后,很多原来都该收的项目,现在也不知是不是该收,反正物价本上只有类似的,差一个字两个字的,我怎么办呢?我工作都做了,所以就做了所谓的‘比照收费’。” 曲宝山说:“收费政策中根本就没有比照收费这个词,该收就收,不该收就不能收,哪里来的‘比照收费’?这是不折不扣的乱收费!” 读者、网友看到报道后,不断地给本报写信,发表感想。 这时,“即使适当提高医护人员的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管理费,仍可保证病人医疗费用的整体水平有所降低。”高润霖委员认为,这样做并不会妨碍市场经济,因为医疗产品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特殊的商品。此外,“有些国家在涉及此类医疗产品进口时是实行减税或免税的,因为它是特殊产品。我国现在还不是很富裕,医保水平又很低,很多人需要自费看病,但这类产品在我国却与其他普通产品是相同对待的。”高委员希望国家在关税调节方面是否也可有所作为。而刘迎龙委员提出的办法是,由于高价的药品器械主要来自来于进口,那么,在想办法降价的同时,国家如能加大科研力度使这类产品尽快实现国产化,那么价格也就自然而然降低了。另外,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参与,提高医保水平也是一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医保水平提高了,百姓就医费用的压力自然就小了。这样医疗纠纷也会相应减少。“我国每年的国民生产总值等于美国人看病的钱,而美国人口只有我国的1/4~1/5。”在这样的差距下,要求目前的医保水平达到美国的标准显然是不可能的。根据我国国情,对13亿人口,能做到低水平、广覆盖就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了。 至于在医疗费用中的医和药的比例问题,刘委员认为:“理顺现在医疗费用中的医和药不成比例的现状,提高医院收费中医护人员技术劳动的收入比例还需时日。只有在大众整体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的情况下,医院和医生的现状才会得到改善。”刘委员举例说,目前我国医疗卫生系统一年所有的科研经费加在一起,也才相当于美国两个新药上市前的临床实验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能和国外比,还需立足国情。 看病贵,对百姓来说确实是不争的事实,但如果能转换一下角度再看这个问题,尤其是知道了医疗费用内部极不平衡的比例之后,人们的怨气或许会减少一些。侯树勋委员在此提示:不只是医疗费用,其实我们国家很多项收费都非常高,比如汽车价格在世界上很高,但没有人说;房价高虽然人们也关注,但远不及对医疗费用投入的注意力多。此外还可做一下横向比较,将医生和其他行业如法律、教育等做一对比。经过这样多种比较后,对医疗费用也许就会得出一个较为客观的评价。 人们之所以对医疗费用反应这么强烈,除了其中的一些费用确实较高之外,侯树勋委员认为还有两个原因:一是人们由过去公费医疗时看病不花钱一下子转到现在看病的大部分要由自己出,心理准备不够。为让差几分的孩子进一所好学校家长交几万元钱、为孩子学电脑等成千上万地投资,人们通常能够接受,可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资人们却往往没有心理准备。二是过去医疗费用低也有药品本身使用的问题。比如,过去治肺炎只用几毛钱一支的青霉素,很便宜,但所用药品是专利保护期过后我们自己生产的。现在我们看病贵,使用的进口药品大部分仍是处于专利保护期内的,费用中包含着产品的专利费、研发费,药品本身就贵。当然,看病贵也并不排除中间环节以及部分医院乱收费情况的存在。 健康需要投资看病也是消费 比较: 让我们更客观 敬告:欢迎读者就医疗费用高的问题展开讨论,请写信至本报总编室,E-mail:mxl@peopledaily.com.cn。 《健康时报》 (2004年03月11日 第一版)